经科处2017年工作要点
一、企业档案工作方面
1.根据国家关于国有企业改革的部署,加强对破产、关闭、合并、转制企业和新经济组织、新兴产业档案工作的监管、指导。
落实内政办[2017]6号文件精神,研究提出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过程中档案处置意见。
2. 继续贯彻实施国家档案局10号令,对区直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进行审批。
3.贯彻《企业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指南》,加强对区直、中直企业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的监督、指导,抓好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会计核算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试点工作,促进企业档案信息化建设。
二、建设项目档案工作方面
1.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点领域重点项目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内)要求, 配合自治区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工作,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项目,特别是自治区重大献礼项目档案工作的监管、指导,做好档案专项验收工作。
2.继续对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进行巡查,迎接国家档案局对自治区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的检查。
3.举办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培训班(重点解读《建设项目档案监督指导工作指南》、《建设项目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暂行办法》)。
三、农业农村档案工作方面
1.贯彻落实国家档案局、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做好精准扶贫档案工作的意见》(档发[2016]12号)和自治区档案局、扶贫办《关于做好全区精准扶贫档案工作的通知》(内档联发[2016]13),配合自治区实施精准扶贫工作,加强对精准扶贫档案工作的监管、指导,为精准扶贫工作提供有效服务。
2.继续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和草原确权承包及基本草原划定档案管理办法》,加强监督、指导,与自治区农牧业厅配合,对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和草原确权承包及基本草原划定档案管理进行检查和验收,确保档案齐全完整。
四、机关档案工作方面
1.按照分工,对区直机关的档案工作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指导,确保移交进馆档案质量。
2.继续贯彻落实自治区两办《内蒙古自治区机关档案工作测评办法》,开展机关档案工作测评,提高机关档案工作水平。
3.进一步抓好区直机关数字档案室建设试点工作。
4. 配合《内蒙古自治区不动产登记实施办法》的实施,与自治区国土厅研究制定《内蒙古自治区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办法》。